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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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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了,方硯吃完自己的午飯,正好覺得口有點渴,轉過臉想使喚身邊的人去幫自己買瓶飲料時,他驀然發現身邊的位置竟然空無一人。

他太習慣了,習慣他一轉過臉,就會見到身旁有個胖胖的女生坐著,或許是垂著頭看書,或許是累極了趴在桌面上酣然大睡。

仔細地回想,他發現最近除了上課時間外,他鮮少在午休或者是放學後可以看到她。

跑到哪裏去了?是因為不想常常被他使喚,所以跑去躲起來了?一手撐在右邊臉頰下,他瞇起眼,覺得這樣的感覺很不好。

那個小胖妞是他的小女傭、小奴隸,怎麼可以常常不見人影?她應該常常待在他的身邊,讓他一轉過臉就瞧見才行。

「你剛剛有看見嗎?」

「看見什麼?」

「就是李若秀那個胖子啊!」

聽到了自己耳熟的名字,方硯下意識地將臉轉向兩個剛剛從外面走進教室的女生,她們沒有發現方硯在看她們,用著自以為小的音量聊著。

「有有有,原來你也有看見,我還以為我眼花呢!你說最近的傳言是不是真的?她真的是特意跑去看籃球隊練球嗎?」其中一個梳著馬尾的女生說。

「我猜八九不離十,不是說那個胖子喜歡上杜希勤了嗎?也不想想,人家杜希勤怎麼可能會喜歡她那樣又蠢又醜的胖子。」另一個女生滿臉的不屑,可語氣裏全然都是顯而易見的嫉妒,「我看杜希勤不過是見她總是一臉可憐兮兮的灰老鼠樣,才不得不跟她說兩句話,她最好就不要以為人家是喜歡上她!」

方硯默默地聽著她們的對話,忽然覺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臉真的醜陋極了。

她們憑什麼說李若秀又蠢又醜?雖然她是胖了一點,但卻長得一點都不醜,也一點都不笨。

她的眼睛圓滾滾的、水亮亮的,微微瞇起來就像是兩個明亮的半月,讓人看著就是舒服,一張小嘴巴粉嫩粉嫩的,還有兩邊綿軟軟的肉肉,捏著就讓人愛不釋手,像上了癮一樣。

更別說……「李若秀的學業名次似乎總是在十名以內,如果她是蠢,那麼你們兩個在她背後恣意抨擊她的又是什麼?」方硯忍不住地提高音量,反問那兩個被他驚嚇到無措的女生。

他的音量剛好讓全班的人聽得一清二楚,教室內倏地陷入一片死寂。

方硯待人總是溫文有禮,若非對方太過分,是鮮少這樣批評人的。

就是因為這樣的假象塑造得特別成功,以致那兩個女生被他這樣一說深受打擊,兩人的眼眶紛紛紅了起來,眼淚欲掉不掉的。

班上的人全都知道,李若秀對方硯而言是特別的,即使方硯總是使喚著李若秀,把她當成奴仆一樣,但一點也無損方硯特別偏護李若秀這個事實,所以盡管女生們再不喜歡李若秀,也不會在方硯面前展露出來。

而眼前的兩個女生,剛好就撞上了槍口。

沒有人敢開口幫她們,他們只是看著方硯慢條斯理地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,往教室外走去。

在經過兩個像石像一樣僵硬的女生身旁時,他慢慢地開口,帶著警告似的語氣,「下次別再讓我聽到你們這樣說她,我很不喜歡,而且你們嫉妒的嘴臉實在是太過醜陋了。」

他沒有註意接下來兩個女生以及教室內其他人有什麼樣的反應,逕自走出了教室,隱約能聽到兩個尖銳的哭喊聲從他們教室裏傳出,但那一點都不關他的事,他沒有那樣的閑情逸致去理會。

方硯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園的走廊上,間或也會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記淺笑、一個頷首,沒有人在懷疑他在做什麼,又或者在尋找什麼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在找著那個胖胖的背影,那個應該待在他身邊,讓他隨時使喚的胖妞。

籃球隊練習的地方很好找,他們學校的籃球隊是整所學校的重心所在,不少人就是沖著這支籃球隊而轉到他們學校來的。

方硯不喜歡打籃球,他總覺得一群人爭奪著一顆球,實在很無趣,相比之下他還比較喜歡游泳這樣一個人就可以進行的運動,所以升上這所學校後,他從未到過籃球隊練習的地方打轉。

但今天不同,因為他聽到了,他要找的那個人偷偷的來到這裏,偷偷的看著一個男生打球。

不知名的怒火在胸臆間熊熊的燃燒著,壓也壓抑不了,他不知道這代表什麼,下意識地將這樣的感覺當成是因為他的小奴仆不盡責,讓他不高興了,腳下的步伐因為這樣不悅的情緒而漸漸加快。

他的到來引起在場無數的女生註意,她們個個都很興奮,以為他要加入籃球隊,成為隊員之一。

他沒有理會這些人的目光,他逕自在這些人當中尋找著他要找的人,他很快地就找到了她。

李若秀並沒有跟其他人一樣,光明正大地站在場外觀看,她只是悄悄地躲在角落,讓群眾遮住她,偷偷地看著場上一個正在運球的男生,那雙圓亮的眼裏有著他不曾見過的崇拜。

一陣莫名的憋悶感,在見到她目不轉睛地看著一個男生時油然而生,他有一種屬於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的不快感,那讓他很生氣、很不悅。

無視眾人詫異的目光,他穿越人群,來到那個胖妞的身旁,可是她太過專註,甚至沒有發現他的到來,直到他一手握住她肉肉的手腕,扯著她離開那個練習場地。

冷不防地被人扯走了,李若秀驚訝地擡起頭,看向那個扯著自己的人,只消一眼,她就認出扯著她的人是誰,她困惑地跟在他的身後,待感到手腕上不同於平時的觸感時,她才驚覺自己正被他拉著。

不想讓更多的人誤會,李若秀轉動著手腕,企圖從他的鉗制中掙紮出來,「你、你放開我、放開我!」她一邊掙紮,一邊叫喚著。

但方硯卻置若罔聞,甚至只要她一掙紮,他就握得更緊,直到那強勢的力量弄疼了她,她才停止掙紮。

他扯著她離開眾人的視線,來到校園後方一個鮮有人經過的地方,這才松開她。

李若秀收回手,揉著自己被握疼了也握紅了的手腕,不解地瞪著方硯,她咬著唇,不敢開口,只因為她隱隱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怒氣。

他在生什麼氣她不懂,只知道現在的自己最好乖乖的,什麼都不要問、什麼都不要說,否則只要她又說錯了什麼,惹他更生氣,那下場絕對不會是她想見的。

李若秀乖巧的模樣讓方硯的怒氣稍稍消退了一點,但不足以消弭他所有的怒氣,「你跑到那裏做什麼?」

「我……」李若秀被這突如其來的質問嚇得一塞,囁嚅半晌也回答不出來,只是兩邊臉頰漸漸地浮上兩片紅暈,看起來像個嬌羞的女娃娃一樣。

瞪著那兩片紅暈,方硯越看越覺得刺眼,忍不住伸手掐住她兩邊的臉頰,使勁地揉搓起來,讓原本就紅的臉頰更加地紅了。

「疼……放開……」疼痛隨著他毫不溫柔的動作傳來,她疼得紅了眼眶,更加困惑自己到底做了些什麼,會引來他這樣的對待。

明明她什麼都沒有做,她只不過是到練習場來看籃球隊練球而已,不看不知道,原來籃球是那麼有趣的運動,不但關乎個人的球技,而且還著重團隊的合作性,如果單憑一個人的個人秀,球隊就不會贏,必須要加上球員之間的默契,這才是勝利的重要因素。

她喜歡成員之間那種默契,也憧憬著總有一天,她的身邊也有這樣與她合作無間的夥伴,所以她忍不住慢慢地從單純看杜希勤打球,變成了為整支籃球隊打氣,默默地支持著他們。

只是她沒有想過,她這樣單純的舉動也會引來誤會,尤其是方硯的。

看著李若秀泛著淚光的圓瞳,方硯瞇起眼,松開了肆虐的手,不想再去猜為什麼她會來,不想再去想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那個打籃球的男生,他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,粗著嗓命令道:「去給我買瓶飲料,要冰的!快點!」

李若秀有些反應不過來,抓緊手裏的紙鈔,她楞楞地看著他,好半晌才回過神來,氣紅了一張臉。

他大老遠到練習場找她,為的就是一瓶飲料?他人都已經走出來了,自己走去買有什麼大不了的,為什麼總是要她幫他買?為什麼總是要對她這樣壞?如果是因為當初她弄丟了他一個菠蘿面包,那她這近一年的為奴為婢、營養早餐,不就已經足夠償還這一切了嗎?為什麼他還是要這樣對她?為什麼?

一個又一個的為什麼充斥著她的腦袋,她多麼想將手裏的紙鈔扔回他的手上,大聲地告訴他一句:「我不去。」但是她沒有這樣做,因為她看得很清楚,班上的女生之所以沒有肆無忌憚的欺負她,是因為有他的存在。

如果她真的在這個時候跟他鬧翻了,她接下來的日子不會好過,沒有了方硯的庇護,那些女生必定不會再對她手下留情。

像她這種沒有人為她出頭、沒有人保護她的女生,為了剩餘的兩年校園生活能夠安安穩穩的過,她不得不對他低頭。

捏緊了手中的紙鈔,李若秀再一次告訴自己,她現在必須利用方硯,必須利用他,忍了,她才可以繼續相安無事地留在這裏讀書,她的爸爸不會允許她轉校,那有太多的手續,而且還要浪費一筆錢才可以達成,他不會允許的。

垂下臉,李若秀死死地壓下即將滾出眼眶的熱淚,她不能允許自己沒有書讀,她將來還要找一份好的工作養活自己。

捏緊了手中的紙鈔,李若秀一聲不吭的轉身走了。

看著她匆匆跑離的背影,方硯也開始覺得自己這莫名奇妙的情緒怪異得很,但是他卻不想去深究原因,只是開始想著讓她去做更多的事,讓她完全沒有時間再去看那個男生打籃球。

李若秀一如既往的拎著一袋營養早餐,走在還沒有什麼人的走廊上,她喜歡在一大清早還沒有什麼人時就到學校,這樣她可以慢慢地走著,享受只有自己一個人的寧靜時光。

這對她而言是極為重要的,尤其是她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就會從這所學校畢業,再也不需要再回到這裏,面對她所不願見到的人。

三年的時間,出乎她意料的很快就過去了,這三年裏不管方硯怎麼欺負、怎麼奴役她,她也只是逆來順受,不曾反抗過半回,而那些女生也因為她有同班的方硯「護著」的關系,除了在私底下嚇唬嚇唬她,倒也不敢對她做出什麼過分的事。

是的,她三年來都與方硯同班。

當她問方硯要選什麼類組時,方硯騙了她,讓她以為他會選擇文組,讓她毫不猶豫地奔向理組,直到九月開學了,她又在同一個教室裏見到方硯,她才赫然驚覺,原來自己的盤算早就被方硯看穿。

他沒有說什麼,只是在開學那段時間,欺負她欺負得格外地狠,讓她每天都累得像條狗一樣的去打工,然後累得像條死狗一樣的回家。

從那次以後,李若秀就再也不敢將自己的小心思表現在方硯眼前,那次教訓足以讓她知道,她是不蠢,只是方硯比她聰明多了,直覺也敏銳許多。

她一天一天默默地數著日子,期待著自己畢業的那一天,屆時世界那麼大,她就不相信她會那麼倒楣地再次跟方硯相遇。

推開教室的門,她以為自己會是頭一個到教室的,跟每天清早一樣。

但這一次她不是,因為教室裏有另一個女生,已經安穩地坐在方硯的位置上。

她認識這個女生,因為對方是她的小學同學,叫做陳莎莎,她們算得上是從小一起長大的,小時候她們的感情很好,她在家裏有什麼委屈時,都會跟陳莎莎講,所以陳莎莎很熟悉她。

她以為她們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、好姐妹,但是升上高中後就不再是了。

她曾經的好朋友因為喜歡上方硯,因為嫉妒方硯跟她親密的關系,對她特別的好,所以跟她絕交了,而且不單單只是跟她絕交而已,陳莎莎甚至罔顧她們多年的交情,帶頭跟其他女生一起來排斥她、威脅她。

那是李若秀頭一次覺得,原來自己以前對陳莎莎的好真的稱不上什麼,也值不了什麼,至少比不上一個戴著假面具欺騙眾人的方硯。

但幸好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像陳莎莎那樣,至少她認識的那兩個女生,不會像傻子一樣的癡戀著方硯。

但自那以後,每當遇見陳莎莎,她都會裝作她們兩個不曾認識,因為她覺得陳莎莎也不想承認她們兩個認識,那會令那些討厭李若秀的女生同時討厭她。

這個早上也是,她沒有向陳莎莎打招呼,也沒有說什麼,畢竟那不是她的位置,只是一聲不響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,將早餐放進自己的抽屜裏,然後拿出自己的課本開始溫習起來。

她不打算理會陳莎莎,但不代表陳莎莎不打算找她麻煩。

「李若秀,你真的很無恥。」看著完全無視自己的李若秀,陳莎莎恨聲地開口。

無恥一詞,李若秀覺得自己擔當不起,所以她維持原本的姿勢,連頭也沒有擡一下。

「你以為你在利用方硯,我會不知道嗎?你知道如果一旦方硯不再護著你,那些女生一定不會讓你好過的,對不對?所以即使你再不願意,你也乖乖的不反抗,繼續當方硯的奴仆,對他言聽計從!」

李若秀握住課本的手一頓,好一會兒後才擡起頭來,看著眼前這個曾經推心置腹的好朋友,「那又如何?」她從未掩飾過這一點,而且她相信方硯也知道。

所以她沒有欠他,也沒有欠任何人,她與方硯不過是互惠互利的關系,她是這樣想的。

李若秀的不否認讓陳莎莎瞪大眼,不敢置信地瞪著她,「你居然承認了?你居然敢承認!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,長得又胖又醜,還是一個媽媽不要、爸爸不愛的拖油瓶而已,居然敢利用方硯?不行,我不可以讓方硯相信你這樣無恥的人,我一定要告訴他!」

李若秀沒有阻止她,也沒有那個打算,反正對她而言,她只要再熬過這兩個月的時間就夠了。

兩個月,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而已,至於陳莎莎那句「媽媽不要、爸爸不愛」的中傷,自己不是不在乎,她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,像被針刺了一樣,但是自己已經聽習慣了,從陳莎莎跟自己絕交的那天開始,陳莎莎就已經將自己所有的事都跟那些女生說了,所以這三年來,什麼難聽的中傷,自己也都聽得習慣了。

見李若秀連理都不理自己,陳莎莎氣惱地搶過她手上的書,一把扔到地上,然後再從她的抽屜裏搶過那份早餐,同樣一把扔到地上去。

溫熱的豆漿倒了一地,而新鮮好吃的飯團則被摔得四分五裂,看著自己的傑作,陳莎莎高傲地擡起下巴,轉身離開教室。

看著一地的狼藉,有那麼一瞬間,李若秀不想理會,不是她闖出來的禍,憑什麼要讓她來收拾?然而她的理智告訴她,她必須快一點收拾,否則等到同學陸續進教室了,知道這裏發生什麼事後,只會有更多難聽的話針對她、指控她。

她已經夠出名了,不需要再有什麼事情來為她錦上添花。

李若秀默默地屈下身,開始收拾一地的狼藉,只是方硯突然的出現讓她有些驚訝,他從來不會這麼早到學校的,今天卻出奇地早,早到她來不及收拾好這片狼藉,再去幫他買另一份早餐。

「你在做什麼?」方硯難得一次早到學校,卻看到李若秀蹲在地上收拾著,那模樣好像剛剛被人狠狠地欺負過似的,見她沒有回答,他皺起眉頭,竟也沒有再逼問她,而是蹲下身跟她一起收拾起來。

李若秀訝然地看著他,只不過卻換來他的瞪視,「還不快點收拾!這個是我的早餐吧?你還不趕快收拾好,然後再去給我買一份新的,你想讓我餓著肚子上課嗎?」

聞言,她默默地垂下頭,加快速度收拾,兩個人四只手,很快就將骯臟的地面收拾好。

方硯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裏,自從他知道他的早餐不是她親手做的,而是在街上買的之後,他再也沒有讓她自己出錢買,而是每天都會將錢塞給她,讓她在第二天早上替他買。

拿著錢,李若秀不發一語的想轉身走開,但是方硯卻開口說:「替你自己也買一份早餐,也不想想你蒼白得像只女鬼,一看就是血糖低,沒有吃飽。」

李若秀有點失去血色的唇瓣張了張,然後又合上,她不認為自己的解釋他會想聽,只好聽話地再買一份早餐,卻不吃,留待晚上回到家時才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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